导读:2022年10月29日,第19届中国城市规划学科发展论坛上,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孙施文教授发表主题演讲“城乡规划学科发展与路径探讨”,区分学科与实务工作的不同及其相互关系,总结城乡规划学科的独特性以及学科发展的特征,解析提出规划研究应当集中在对“空间使用”的组织和管控上,并探讨城乡规划学科未来研究的若干核心问题。

一、城乡规划学科发展的特征

1. 学科与实务工作的相互关系

学科是对科学领域和知识领域的一种学术分类,分类的标准是问题疑旨、概念框架、理论和方法。实务工作是以要完成的具体工作为核心,根据要解决的问题组合各相关学科协同完成工作。

学科为实务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提供知识基础,实务工作在工作过程中组合、修正和生产知识。两者相辅相成,但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

2. 城乡规划学科的独特性

“城乡”是现象,而“规划”是人类有意识的行为,是在对未来认知的基础上组织和安排未来事项并不断实施的过程。规划学科作为一门应用性学科,核心是“改造世界”,这与以“认识世界”为核心的基础学科不同。

3. 城乡规划学科发展的特征

(1)规划学科的对象领域和知识体系不断拓展

规划的对象领域从对建筑的管控逐步发展到对城市、区域发展安排以及对变化的管理,规划的知识内容从工程、建筑逐步融合进经济、社会、法学、环境、生态等知识,规划管控方式从政府规制、发展规划的引导和控制到公共治理,规划学科始终在不断发展演进为规划实务工作提供知识基础的核心始终未变。

(2)学科发展与实务工作开展的交替演进

规划的完整范畴包括“社会思想-制度-规划实务”,实务工作在制度的约束下展开,由此也影响到规划学科的研究内容;规划学科领域和知识体系的拓展推动着实务工作的进步;相关学科的发展,提供了规划学科进步的思想或方法触媒,而规划领域或类型的改革也推动相关学科知识领域的快速发展。

(3)规划知识生产方式与经典学科不同

城乡规划的知识类型多为策略性、行动性导向,其生产方式以解决问题为导向,针对阶段性问题而不断替换、叠加和重新阐释,因此,与具体情景以及解决问题的策略和方法密切相关,不同知识的组合是与目标、价值、制度等紧密组合在一起。

二、解析规划及其研究对象

规划是从现状达成未来状态的过程,在这过程中真正使未来状态实现的是各类空间使用行为。空间使用行为是社会行动,是由各行各业各类人群所进行的,他们将各类空间构成要素的现状改造成为未来的状态。空间使用者关注怎么有效地使用这些空间要素以达到其使用目的。空间规划则通过对空间使用行为的有效组织和管控来实现未来目标,即保证所设想的未来状态实现,这是规划学科研究的核心所在。

三、城乡规划学科研究的核心问题

1. 本体论问题

对规划本体的研究既要掌握规划学科的共性,也要考虑中国问题的特殊性。例如,在中国的治理体系中,规划应该发挥什么作用和能够发挥什么作用;中国“市”的概念和西方的“city”并不对应,我国市的总体规划实质上是“urban and regional planning”;在中国土地共有制条件下,规划的逻辑基础不同于西方的“警察权”或发展权国有,因此在管控方式和手段就应当有所区别;治理型规划更加强调目标引领下解决问题的规划,更加强调协商和合作,规划的方式方法也需要有所改变。

2. 认识论与价值体系

规划是为了达到更好的未来,那么什么是“好的城乡”“好的城乡运行”“好的城乡格局”等,就需要有清晰的认识。“好”不仅是一个理想,更需要具备可操作性。人与地球、人与自然以及各类空间要素之间是生命共同体,在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的目标下,如何衡量和组织各类要素之间的关系及其质量,这些都需要建立能够贯穿规划全过程的可测度、可衡量和具有说服力的评价准则。

3. 公共干预手段及其运作

规划强调对空间使用变化的管理,这就涉及到如何策动变化和管控变化,空间使用是社会行为,这就是社会动员和社会组织的过程。规划实施中需要运用多种公共干预的手段,这就需要对这些手段的适用性及其适用条件有充分掌握,“命令+控制”“控制+调剂”“诉求+反应”“协商+合作”等等,并且在公共治理的框架下进行整合。

4.方法论

规划是在多要素多目标多准则情形下作出的选择与统筹,因此尤其需要在深入分析各类空间使用行为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层级不同类型规划资源配置和利益调配的不同,建立完整的方法论框架。要重视功能区规划和行政区规划的不同,要从功能区出发进行规划,并将规划内容转换到行政区的管理实践中。

5.知识生产与知识体系完善——学科建设的基本任务

概念和理论的提炼是知识生产的关键,要加强科学研究范式的引进,提升抽象、演绎的研究与表达能力。规划研究应着重解决问题的方式及其理由,重视规划实施评价研究的知识生产作用,建立探究规划问题及其产生原因和应对方式,统合社会、经济、政治等研究,并在国际比较的基础上提炼中国规划和规划实施独特性的理论成果。

本文来自:城市规划学刊
根据现场演讲内容整理,经演讲人修改审定
文字整理:窦寅,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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