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建筑杂志社

2022年,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紧扣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住房和城乡建设在扩内需转方式调结构中的重要支点作用,有力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回望202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杂志社梳理了20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热点新闻,综合广大读者投票情况,选出了“2022住房和城乡建设十大热点新闻”。

一、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申“房住不炒”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房地产的具体表述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期的房地产发展指明了方向。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申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预期引导,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这十年取得历史性成就

在中宣部举行的“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姜万荣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这十年是我国历史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模最大、投资最多的十年;是我国房地产业发展速度最快、房地产市场规范程度不断提高的十年;是我国城市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发展质量显著提高的十年;是我国乡村建设力度空前、乡村面貌发生巨变的十年;是我国建筑业转型升级、从建造大国迈向建造强国的十年。

三、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计划超额完成

2022年,全国计划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1万个,涉及居民840万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数据显示,1—10月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21万个,提前并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惠及居民859.25万户,按小区数计开工率为101.7%,其中25个省份的开工小区数、户数均超过或达到计划任务。

四、三部门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情况实施年度监测评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年度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围绕“确定发展目标,推进计划完成”“建立工作机制,落实支持政策”“严格监督管理”“取得工作成效”四个方面做好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年度监测评价工作。

五、《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

为践行“双碳”战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要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60%的城市社区先行达到创建要求;要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达到一星级以上。

六、多部门出台措施推进“保交楼、稳民生”工作

为推进“保交楼、稳民生”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出台措施,完善政策工具箱,通过政策性银行专项借款方式支持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建设交付。此次专项借款精准聚焦“保交楼、稳民生”,严格限定用于已售、逾期、难交付的住宅项目建设交付,实行封闭运行、专款专用。通过专项借款撬动、银行贷款跟进,支持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建设交付,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七、为推进智能建造发展,北京等24个城市被列为智能建造试点城市

为大力发展智能建造,以科技创新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通知决定在北京、天津等24个城市开展智能建造试点,积极探索建筑业转型发展的新路径,试点时间为期3年,预期目标主要包括3方面:一是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提升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二是打造智能建造产业集群,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三是培育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和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骨干建筑企业,增强建筑企业国际竞争力。

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加强城市治理工作,推动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

为推动城市运行管理转型升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全面加快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通知》明确,2022年底前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部分地级城市建成城市运管服平台,有条件的省、自治区建成省级“一网统管”城市运管服平台。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移动通信等前沿技术为支撑,整合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相关信息系统,汇聚共享数据资源,加快现有信息化系统的迭代升级。

九、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办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推进分类整治,消化存量。完善相关制度,严控增量,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十、为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出炉

为保障安全运行,提升城市安全韧性,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提出,在全面摸清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底数的基础上,马上规划部署,抓紧健全适应更新改造需要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快开展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2022年抓紧启动实施一批老化更新改造项目。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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